深圳刑事辩护专家邱戈龙

bhkua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刑事问题 > 正文

无形财产、无体物可否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呢?

2012-08-09 13:31:47 来源:邱戈龙


无形财产、无体物可否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呢?

根据司法解释,无体物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打他人电信号码、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也属于盗窃罪。

注意,无形财产中,技术成果等智力财产不能作为盗窃罪的对象,因为鉴于技术成果等智力财产存在的样态,行为人窃取后并不能排除权利人的继续使用和占有,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盗窃技术成果的应以《刑法》第219条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大家都在看

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模式,筑牢企

在商业竞争的激烈浪潮中,企业的商业秘密如同闪耀的明珠,是其立足市场、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然而,总有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