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刑事辩护专家邱戈龙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浅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2020-06-21 09:58:52 来源:邱戈龙 黄雪芬
浅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摘 要】现代企业发展中对技术、对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很多技术、信息都成为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对商业秘密 的保护也十分重视,但仍有不法分子妄图用各种方式去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我国也将侵犯商业秘密作为刑事犯罪进行刑事 法律规制。侵犯商业秘密在刑事法律规制后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的多变性也 产生了司法认定的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这一角度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商业秘密、犯罪、刑法规制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纳入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利益,尤其 是一些技术性商业秘密更是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在市 场竞争中的立足根本,因此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维护市场竞争秩 序的需要。将其上升到刑法层面进行保护,主要是由于我国市场 经济体制建立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只以《反不正当竞争 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行政规制并不能起到有效震慑作 用,违法成本低,使一些不法分子愿意冒险为之。将侵犯商业秘 密以刑法进行规制,能够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对维护市场竞争秩 序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都是必要的。
(二)为双创时代创新提供法律保护 当前我国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口号,整个社会 也在新的发展理念引导下出现了新一轮创新高潮,其中很多技术 方面的创新不但需要知识产权法律予以保护,更需要刑法以最严 厉规范来禁止对创新成果的侵犯,为创新主体提供最有力法律保 护,为其权利受侵害提供完善的法律救济,同时也是保障双创时 代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需要。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要点解析
(一)进一步细化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1.商业秘密犯罪的界定的基本要点
关于商业秘密在时代发展下不可能一直局限于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界定应当从其属性来进行认定,具体 来说要符合秘密性、价值性、管理性(被权利人财务保密措施)这 三个基本要求才能认定为属于商业秘密。据此,对时代发展中各 种新出现的商业秘密也能够进行司法认定,对整体技术信息中的 关键组成部分、技术信息组成部分的组合等都可以以此为依据来 认定其商业秘密属性。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认定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方式认定,刑法中并没有详细列 举,只是将其援引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中,但由于时代进步, 反不正当竞争法也不能穷尽对所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方式的规 定,因此有必要结合当前越来越多样化的现实情况从立法上进行 改进,同时还要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方式的特性上进行概括,以 便将实践中越来越复杂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都能够进行认定。 但是在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中,还要注意一点,如果行 为人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商业秘密,例如以反向工程、独立研 制、善意取得而获得的商业秘密,则属于合法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
3.完善“重大损失”的认定 如果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则不构成犯 罪,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只能进行民事、行政手段处理,因此必须 对“重大损失”的界定与计算进行完善。首先,在计算“重大损失” 范围时,应当限定为物质损失,但是应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尤其是在间接损失方面还要有所侧重,实践中也有将“重大损 失”与商业秘密自身价值等同的粗略计算方法,这种只适用于商 业秘密由于侵权人的披露、使用而完全公开,致使商业秘密的价 值消失殆尽的情况。其次,在确定了“重大损失”范围基础上,还 要使用适当的计算方法,刑法中并没有对其计算方法进行规定, 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涉及,可以援引使用,先是以权利人 的实际经济损失和被害者因调查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标准;前者难以计算情况下,应以侵权 人的非法所得和被害者因调查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 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标准。
(二)区分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区分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要在主观方面,要从 动机、目的、心理等多方面分析。例如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破坏生 产经营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出现,在进行区分 时应当从犯罪主观心态和目的、其他方法、定罪标准等方面进行 区分。还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破坏生茶经营罪区分为例,现实中 破坏生茶经营罪也能够对规制侵犯商业秘密罪产生积极作用,因 为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在司 法证明上经常会遇到难以证实的现实问题,因此如果按照侵犯商 业秘密罪定罪遇到证据不足时,可以考虑是否证明构成竞合的破 坏生产经营罪,以免放纵犯罪。
(三)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共同犯罪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应当从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主观条 件、客观条件三个方面进行认定,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符合犯罪 主体要件的人,本罪中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条件上共同犯罪 人必须有相同的犯罪故意,客观条件必须是共同犯罪人都实施了 共同的犯罪行为,可以分工不同,但必须都指向侵犯商业秘密罪 的罪名,都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三、结语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虽然一直以来都受到刑法的规制,但实践 中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直有增无减,加上新时期侵犯商业秘密犯 罪行为方式多样化,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对其进行定罪量刑也产 生了法律适用方面的一些困惑,因此有必要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从 理论上进行深刻认识,以理论推动立法和司法完善,为更准确认 定和规制侵犯商业秘密罪提供依据。
- 大家都在看

在商业竞争的激烈浪潮中,企业的商业秘密如同闪耀的明珠,是其立足市场、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然而,总有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